“上海2035”规划: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摘要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今天正式公布,规划提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今天正式公布,规划提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构建由“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城乡体系和“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完善由城市主中心(中央活动区)、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和社区中心四个层次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

  以下为全文:

  市政府新闻办1月4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时光辉介绍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关情况。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毅松、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王思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岑福康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简称“上海2035”)获得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上海203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接“两个阶段”战略安排,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了上海至2035年并远景展望至2050年的总体目标、发展模式、空间格局、发展任务和主要举措,为上海未来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

  上海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年多以来,规划编制过程全面体现了“开门做规划”的特点,国家有关部委全过程指导规划编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市、上海市人大、市政协、市区两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全面参与,广大市民通过微信、互联网、来信来访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热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来自国内外、涉及各个领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参与了规划重大战略研究,提高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规划明确,上海的城市性质确定为:上海是我国的直辖市之一,长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将坚决按照努力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要求,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彰显功能优势,增创先发优势,打造品牌优势,厚植人才优势,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规划明确,上海的目标愿景确定为:

  立足2020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上海力量。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重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始终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

  梦圆2050年,全面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各项发展指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谱写更美好的上海篇章。

  规划提出,要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坚持“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探索高密度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牢牢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缓解人口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紧约束之间的矛盾,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按照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要求,锁定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以内。把生态环境要求作为城市发展的底线和红线,锚固城市生态基底,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牢牢守住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底线,提高城市应急响应能力和恢复能力。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坚持“整体保护、积极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中心城区从拆改留转向留改拆,以保护保留为主,不断拓展保护对象体系。推动城市更新,更加关注城市功能与空间品质,更加关注区域协同与社区激活,更加关注历史传承与魅力塑造,促进空间利用集约紧凑、功能复合、低碳高效。应对未来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的不确定性,预留城市公共资源配置能力,建立空间留白机制,调控土地使用供应时序,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规划提出,要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推动上海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努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优化本市空间格局,构建由“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城乡体系和“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一主、两轴、四翼”,即:主城区以中心城为主体,沿黄浦江、延安路-世纪大道两条发展轴引导核心功能集聚,并强化虹桥、川沙、宝山、闵行4个主城片区的支撑,提升主城区功能能级,打造全球城市核心区。“多廊、多核、多圈”,即强化沿江、沿湾、沪宁、沪杭、沪湖等重点发展廊道,完善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综合性节点城市服务功能,培育功能集聚的重点新市镇,构建公共服务设施共享的城镇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区域协同、城乡统筹和空间优化。结合城乡体系和市域空间布局,完善由城市主中心(中央活动区)、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和社区中心四个层次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中央活动区包括小陆家嘴、外滩、人民广场、徐家汇等区域。城市副中心共16个,包括9个主城副中心、5个新城中心和金山滨海地区、崇明城桥地区的核心镇中心。

  规划提出,要建设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聚焦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建设,提升全球城市核心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着力提高国际金融功能影响力和国际贸易服务辐射能级,提升对全球经济辐射能力,深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核心,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建设浦东枢纽、虹桥枢纽和洋山深水港区国际级枢纽,打造更开放的国际枢纽门户。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就业创业环境,着力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塑造国际文化大都市品牌和城市整体形象,打造国际时尚设计之都和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强化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支撑,形成城际线、市区线、局域线“三个1000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基本实现10万人以上新市镇轨道交通站点全覆盖。

  规划提出,要建设更富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聚焦优良人居环境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舒心。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优化社区生活、就业和出行环境,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将达到99%左右。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赁性住房比重。构建高品质公共空间网络,增加广场、公园等独立占地的公共开放空间,推进“通江达海”的蓝网绿道建设,建成226条水绿交融的河道空间,形成总长度2000公里左右的骨干绿道。构建黄浦江两岸地区、苏州河沿线地区滨水贯通并向腹地延伸的公共开放空间,推进重大文化集聚区建设。建设高品质文教体卫设施,优化高等教育设施功能布局,每个新城、城市副中心至少有一所大学。推进市级体育设施优化功能布局,打造高品质国际化的健康休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创中心,每个新城至少有一处三甲综合医院。

  规划提出,要建设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聚焦城市生态安全和运行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放心。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至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加大海洋、大气、水、土壤环境的保护力度,显著改善环境质量,2035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构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强化灾害预警防控和防灾减灾救援空间保障,提升城市抵御洪涝、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以及资源能源供给、突发公共事件等城市运行风险的能力。

  规划明确,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聚焦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使城市总体规划更加可实施、可操作,更管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体,统筹各类涉及空间安排的规划,优化形成“两规融合、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努力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差别化、综合性政策支撑,研究制定有利于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发展的特定政策,突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强化各部门、各地区的政策措施在空间上的统筹协同。创新空间管理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文化保护控制线,构建“三大空间、四条红线”的市域空间管控体系,确保城镇空间不被突破,农业、生态空间不被侵占。完善社会参与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不断完善政府、社会、市民广泛、深度参与的社会参与体系,营造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规划维护体系,依托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机制,依法完善规划,动态维护规划。

  下一步,上海将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通过探索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逐步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干到底”。

  以下为国务院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7〕14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对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远近结合、城乡统筹,注重减量集约、多规合一,符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有利于促进上海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上海是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要立足国际国内和本地实际,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切实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下功夫,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上有新作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塑造特色风貌,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管理服务,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三、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提升主城区功能等级,完善新城综合功能,促进新市镇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形成“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和“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要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在上海市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覆盖全域。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坚持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牢牢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着力治理“大城市病”,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途径。到203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200平方公里。要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完善管控办法。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构建空间留白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的适应性。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化美化,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人居环境。要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构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社区服务圈。根据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促进职住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

  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挖掘上海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激发城市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完善城市、镇、村的保护层次和体系,强化对历史城区风貌格局的整体保护,加强对中共一大会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外滩近代建筑保护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的保护。做好城市设计,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彰显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东西方文化相得益彰的城市特色。

  八、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发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促进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城市路网和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九、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继续强基础、补短板,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体规划》是上海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抓紧深化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要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沪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体规划》,支持上海市的工作,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7年12月15日

  

关键词阅读: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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