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行业合规研究报告(上)

  2013年6月1日施行的新《证券投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即私募基金,正式纳入国家法律监管体系,中国私募基金行业迎来了大发展。各种类型私募基金作为金融产业的生力军,对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17年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244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6418只,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3.83万人,管理基金规模达11.10万亿元。

  4年的时间,私募行业实现了大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不规范问题随之而来。2014-2017年,证监会对773家私募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占行业总规模的1.64%。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私募机构有204家,占比为26.4%。

  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对于之前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处罚标准,私募违规行为动辄处以高达100万元的罚款。2017年11月17日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私募基金囊括在内,规范资金池业务、打破资管业务刚性兑付。证监会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中基协相继发出登记备案细则,要求私募公司专业化运营,对部分机构关闭了准入的大门。2017年的种种政策和动态,体现了监管部门整顿规范私募行业的决心。

  合规经营是私募管理人开展业务的基础。在私募大发展、经历严监管、面临新变化的情况下,我们进行了中国私募行业的合规研究,立足于已公开的违规实例和法律法规,通过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中基协、全国股转公司的公开信息,从数千个通知、公告中选取了私募行业2014-2017年177次处罚或信披公告,归纳出10大类58个违规点,共计459次违规实例进行分析,涉及159家公司。只有以史为鉴,熟知法律,掌握既往处罚案例,才能了解深层次的规律及相关性。

  私募违规行为分布

  我们根据私募行业法律法规规范的具体细则,提炼出58个违规点,这些违规点分布在10大类私募行为中,分别为登记备案、基本情况、公开宣传、适当性、募集行为、财产安全、投资行为、内控制度、信息披露、产品设计。

  总体上来看,各私募行为的违规次数大体都呈增长态势。反映了私募行业自2014年纳入国家监管框架以来,以证监会为主的监管体系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也来越严格。

  具体来看,私募行为违规情况表现出两种不同的变化趋势:一方面,财产安全、适当性、投资行为等六个方面每年违规次数都呈现增长趋势:财产安全由0增至12次,最后达到26次;适当性由6次爆发增长至43次,第三年达到48次;投资行为由13次增长至18次,第三年达到28次。这六大方面违规次数持续增长态势能够说明其是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同时也能够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这几个方面不够规范,频繁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合规意识有待提高。

  另一方面,登记备案、公开宣传、募集行为等三个方面违规次数出现先增后降的趋势:登记备案由8次快速增长至41次,随即回落到27次;公开宣传由6次增长至28次,随后减少至25次;募集行为由6次,经历过3倍左右的增长速度达到20次,又减少到11次。这三大方面违规次数先增后减态势,说明在严监管的环境下,登记备案等私募行为的违规情况引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重视,并采取得当的处理措施,积极整改,从而实现合法合规经营。

  不同业务类型私募行为违规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按其管理的资产类别可以分为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管理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如图显示,三种类型违规管理人数量及各自违规次数占比分布。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总体家数中,股权及创投类占比最大,达到60%,是整个私募行业的主体机构类型;证券类是第二大机构类型,占比为37%;其他类占比3%。但研究发现,违规机构数量中证券类占比47%,股权及创投类占比为59%。可见证券类相对于股权及创投类违规占比更大,违规程度更为严重。

  对于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一是《基金法》和《证券法》两部法律对证券类基金管理人有更多的规范,对于股权及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其做出全面直接的规范,只有《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整体的规范,但是从实际的行政监管措施及处罚的情况来看,《暂行办法》处罚程度较轻,难以起到规范和震慑作用。二是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公开交易市场关联度高,其投资行为不规范更易触发《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违规后被惩处的几率较大。

  2017年出台的《国务院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行为规范作了更全面、细致的规定,处罚标准也大幅度提高,无疑会提高股权及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违规成本。相比而言,股权及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今后要提高对合法合规的重视程度。(中募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罗艺辰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