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试验区

  ■本报记者 魏昊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健全生态文明体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大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湖北是长江之腰,在湖北率先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试验区,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带动效应。”

  何大春表示,长江经济带战略是国家三大战略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编制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规划》,指定省级投融资平台——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承担融资主体责任,创新建立了“一主两司”(同一平台下的生态投资公司和绿色发展母基金)的投融资运作体系,以市场化、专业化方式,全面开展储备林、生态保护、土壤修复、乡村振兴等生态项目建设。

  何大春说:“在湖北率先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试验区,建设长江大保护的湖北样板,意义重大而深远。”但在推进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何大春告诉记者,国家各部委在宏观层面相继出台了政策文件,沿江省市也出台了地方政策,但政策较为零散,内容和连贯性缺乏统一。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开发没有专门的法律,没有专门的机构,没有专门的绿色GDP考评体系。

  在执行层面,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60%以上的是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大、融资难、周期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难度大,对地方税收的增长作用也不大,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且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绝大多数是跨流域、跨区域项目,涉及多方利益,需要统一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沟通协调难度非常大。

  对于当前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何大春认为,应从整体上增强治理手段的协调性。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长江流域绿色开发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建立长江流域统一管理体制,明确跨流域管理机构的定位和职能,以保证战略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设立国家级协调机构,在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央编办确定为常设机构,专门统筹协调指导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确保全国“一盘棋”。三是将生态保护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纳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四是加快建立完善绿色GDP考评体系,建立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考评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常态化,将绿色GDP考评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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