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可支配收入较去年回落 主要受价格因素影响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邢志宏介绍2018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对于“今年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比去年全年7.3%有所下降,这个趋势是否会持续?背后原因又是什么?”的提问邢志宏表示,实际增速比去年回落了,主要是受到价格因素影响。去年一季度物价的涨幅比较低,今年物价涨幅也不高,为2.1%,应该说这是比较温和的涨幅,但是和去年相比有抬升,这样就对当期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产生了一些影响。

  以下是问答实录:

  路透社记者:

  您刚才提到今年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比去年全年7.3%有所下降,您认为这个趋势是否会持续?背后原因又是什么?一季度中国经济表现良好,您认为全年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高速发展的态势,面临的最大风险又是什么?

  邢志宏:

  我先回答关于收入的问题。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收入名义增长8.8%,这个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高0.3个百分点,无论是城镇居民名义收入还是农村居民的名义收入增长幅度都比去年同期高。这表明大家的钱袋子比去年鼓了。但为什么实际增速比去年回落了,主要是受到价格因素影响。去年一季度物价的涨幅比较低,今年物价涨幅也不高,为2.1%,应该说这是比较温和的涨幅,但是和去年相比有抬升,这样就对当期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产生了一些影响。但是,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就业在不断地扩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发力,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增长,一系列政策效益积极释放。这些都将有力支持居民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一季度居民收入实际增长6.6%,这个增幅高于人均GDP。

  具体来看,企业效益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这就为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职工工资增长是有保证的。从农村来看,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现在一些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在上升,这都给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农村还在进行土地改革,农民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了财产性收入,拓宽了收入来源。所以现在农民收入增长态势比城镇还要好。今年一季度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继续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这是良好的变化。中国各级政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加大了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面进一步扩大。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得到的转移性收入都在增加。所以,全国居民收入将继续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特别是,我们要实现全面小康、收入翻番的目标,从现在的角度来讲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关键词阅读:可支配收入

责任编辑: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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