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政府:严格实施调控政策 房地产市场日趋平稳

  4月下旬起,丹东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商品住房销售量、价格快速增长。丹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精准调控,有效遏制投机炒房,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全面稳控房地产市场。目前,市区房地产市场已趋于平稳。

  及时出台调控政策

  丹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挂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5月14日和5月21日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出了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等14条措施。制定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了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执法检查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全力落实。

  同时,加强对外地人购房上市交易的审核,对限制区域内不满限售年限的已购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登记。

  调控政策出台后,新区商品房日均销售量由5月初的近百套,下降至目前不足20套,商品房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回落。市委、市政府将持续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充分做好政策储备,根据市场形势随时发布实施,坚决打击投机炒房。

  抓好房价稳控工作

  6月11日,丹东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召开会议,传达国家、省稳控房价工作部署,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指示精神,守法、依规、诚信、有序开展营销活动,与所在地政府和管委会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市区所有开发企业都签署了稳控房价的倡议书,承诺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在房价稳控期内不涨价,共同抵制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建委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实行预售价格管理,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房屋价格;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待售商品住房,市住建委、物价局按照同一栋楼已网签销售商品住房的价格重新备案,凡是可售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超过重新备案价格的,一律不予网签备案。目前,新老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已处于平稳状态。

  开展市场检查和监测

  住建、物价等部门会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展示不规范、捂盘惜售等问题的开发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对新区在售楼盘逐一下发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好价格公示。市住建委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区在售项目进行实时监测,每天对各楼盘商品住房销售数量及价格、外地人购房等动态进行跟踪,随时掌握市场变动情况,做好精准统计。目前,各楼盘日均看房人数不到5月初的十分之一,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回归正常水平。

关键词阅读:房地产市场调控 调控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 调控措施 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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