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某市民提议主动申请放弃领养老金 官方:不可行

  6月27日消息,据宜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政民互动平台公布信息,宜春市一老年大学学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建议:鼓励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

  该市民称“我市市民要多为国家想,现在养老金紧缺,大家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国家,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行为,却不为国家考虑的个人,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资格,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建议没收财产,直接驱逐出境。”市民提议称,为了为国家减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加强引导,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

  对此建议,宜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回复称:建议中提到的强制规定市民主动放弃领取养老金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因此,该建议不具可行性。

  以下为建议原文:

  主题:关于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的建议

  信件内容:为了为国家减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加强引导,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让我市市民要有大局意识,多为国家着想,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侵害国家利益,我们应该把更多的钱放在更需要的地方,比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希望工程等等都需要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鼓励市民把钱捐给国家,把钱放在更需要的地方,为国家分忧,对于主动申请放弃养老金的个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奖励证书,在2019年1月-2019年12月开始接受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的申请,2020年1月起,对仍旧不主动申请的个人采取直接划扣社保金的办法,列入黑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我市市民要多为国家想一想,现在养老金紧缺,大家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国家,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行为,却不为国家考虑的个人,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资格,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建议没收财产,直接驱逐出境。

  宜春市老年大学学员

  以下是宜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回复原文: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与信任!

  关于您所提鼓励宜春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体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您建议中提到的强制规定市民主动放弃领取养老金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因此,该建议不具可行性。

  衷心感谢你对国家和宜春的大力支持,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你谅解。

关键词阅读:养老金 宜春

责任编辑: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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