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全国首张服贸负面清单 31项措施聚焦金融业开放

  [摘要] 2017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1428万亿元,直接融资总额达7.6万亿元,占全国直接融资总额的85%以上。外资金融机构占本市所有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近30%。

  10月9日,上海自贸区再次先行先试,推出全国第一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以下简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涵盖“由境外向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 ,该负面清单梳理了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根据规定,对列入负面清单的跨境服务贸易行为,由各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管理,在负面清单以外则按照境外服务以服务提供者与境内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全国第一张单独的跨境服务贸易清单,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的概念,具有开创性,展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还是一种探索,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原则,在开放性方面没有进一步突破,但透明度极大增加,“负面清单清晰明了,上了负面清单就是受限制或禁止的。”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没有在12个自贸区内共同执行,目前只在上海自贸区施行,有上海特色。此次的负面清单和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相呼应,显示出上海自贸区包括整个上海市在争取国际经济和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开放和努力。”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光谷自贸区研究院院长陈波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首张服贸领域负面清单

  五年前的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之初即实施了第一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190项,历经4次修订,2018年版缩减到45项。2018年版负面清单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全方位推进开放,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等各领域。其中,金融和基础设施领域均划归到服务业领域。

  那么,此次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到底有何区别?

  “两张负面清单的涵盖范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整个自贸区在体制机制上的又一次创新。”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指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是对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也就是商业存在的一些措施限制规定。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不仅有准入前的特别管理措施,对准入后的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国内行业管理措施也进行了规定,涵盖了更多的行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与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措施。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可以看作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二级清单,是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细化深化。”陈波说道。

  “两张负面清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都采用了负面清单的形式,涉及市场准入问题,但适用范围不一样,作用不一样,前者是指外国人到中国国内开设公司或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后者是强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开展跨境服务贸易,可以不进入中国,是投资领域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孙元欣解释道。

  值得一提的是,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衔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同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表格形式进行编写,共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多位专家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落地,服务业进一步开放,这份清单以后会进一步优化,条目也将会逐渐减少。

  31项涉及金融业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有31项涉及金融业,包含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包括: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金融评级服务的限制;支持更多境外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参与上海期货市场交易,争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允许境外机构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等。

  在陈波看来,金融开放是中国对外开放面临的集中压力点,美、欧、日三个主要经济体对中国的金融开放“期待颇多”,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大环境下,我国在整体开放尤其是服务业开放方面,首先需要开放的就是金融业,所以金融业的负面清单一定要清楚明晰。此外,金融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金融业的开放又需抱持审慎的态度,所以金融业开放的细则相对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推动清单中的金融业开放项目在上海先行先试。”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李军说道。

  上海市副市长吴清透露,未来上海还将不断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度。结合上海发展实际,加强与中央各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出台一批跨境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举措,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服务、教育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以及对部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质这些领域的开放、创新进行研究,我们争取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服务贸易能有更高程度的开放。”

  上海先行先试

  在金融业对外开放领域,上海一直先行先试。

  今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我国提出扩大开放的全新举措。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本轮开放的重点之一,就是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服务业。

  与此同时,地方积极跟进。5月13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六方面先行先试,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市场等对外开放,拓展FT账户功能和使用范围,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

  7月1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即“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聚焦五大领域,32条涉及金融领域,提出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

  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市聚集了股票、债券、期货、货币、外汇、黄金、保险等各类金融要素市场。2017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1428万亿元,直接融资总额达7.6万亿元,占全国直接融资总额的85%以上。外资金融机构占本市所有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近30%。

  而此次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有31项涉及金融业,约占19%,不仅与“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中有关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内容密切相关,也与此前公布的金融业开放时间表相呼应。

  由上海自贸区推出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体现了上海的积极性,“一方面是自贸区改革新举措,同时金融也是上海经济主要的支撑点,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以在金融开放方面有更加清晰的政策,这也是上海主动服务国际战略的表现。”孙元欣认为。

关键词阅读:金融业 FT 上海财经大学 负面 上海期货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