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是一个面向全球、尚未纳入严格监管的另类金融市场,野蛮生长和缺乏全球监管协调的现实,给全球金融市场带来新的风险因素,会给数字资产领域带来哪些影响?金融稳定又将如何实现?

  面对比特币这一区块链目前最成功的应用,其价格的暴涨暴跌所体现出来的金融属性,使这类加密数字资产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提到了议事日程。

  为了保障全球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定,G20金融峰会设立的金融稳定理事会(以下简称FSB)于2018年10月最新发布了《加密数字资产(Crypto-asset)影响未来金融稳定的潜在机制》,认为加密数字资产是一种私有资产,主要依靠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技术作为其内在价值的部分支柱。加密数字资产具有数字化交易方式功能和特点,并不是由发行人(如比特币)或其他数字代币支持的。其中证券型代币代表对某类资产所有权益的资产;支持型或功能型代币,主要用于在特定数字平台上获得服务或产品,譬如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加密数字资产总市值在2018年1月达到8300亿美元,其中有35%是比特币的市值。此后开始下跌,到2018年10月初下跌至2100亿美元左右。每枚比特币也从最高的近20000美元跌到目前的6000多美元。

  按照FSB的统计,2018年初大约三分之一的成员国地区拥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投资、交易加密数字资产或加密数字资产衍生品。尽管FSB非常警惕地监控着加密数字资产相关的潜在金融稳定风险,但也意识到加密数字货币底层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可能在未来带来非常重要的益处,在证券结算、资产登记、交易报告和普惠金融等方面有广泛应用。

  正是比特币这类加密数字资产的金融属性和风险特征,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予以密切关注。2017年12月,美国监管当局公布对比特币期货的审查结果,允许比特币期货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 和期权交易所 (CBOE) 交易。全球不少国家如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瑞典、印度、瑞士、韩国等也纷纷宣布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并可以作为一种支付方式。我国央行虽然曾多次重申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由于比特币不影响人民币与世界主权货币之间的汇率,也不影响中国外汇储备,更不影响中国的货币政策,比特币价格暴涨,中国央行并未过多干预,而是一直谨慎关注。

  作为新生事物的比特币和区块链同样需要法律的规制才能更加健康发展,但二者的规则不同:法律规则是传统立法框架下规定的行为规则,它是一种“外在的”规则,这些规则可能会在足够高的收益诱使下被打破,但是打破规则者被发现后要为其后果负责,这是一种事后惩罚机制;区块链的技术规则是一种“内在”的规则,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的点对点网络来记录交易的公开信息,只要诚实的节点能够控制绝大多数的CPU计算能力,就能使得攻击者事实上难以改变交易记录,并且代码总是严格地按照规则运行,这是一种事中执行机制。这两种规则如何协同,是未来法律和金融监管需要深入研究的核心问题。

  由此可见,为规范未来区块链金融的发展,立法和执法部门需要推进技术规范化并实现有效监管。区块链技术规则包含软件和协议,此前互联网TCP/IP协议就是由政府部门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主导完成的,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和广泛应用,立法和执法部门有必要在现行法律规则的基础上牵头制定相关区块链金融准则,推进技术规范化。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将传统的法律规则与现行的技术规则相结合,既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规则发挥严格监管税收、限制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也可以利用法律规则对于系统性风险和市场失灵具有一定的处理弹性,分别发挥法律规则与技术规则各自的优势,将执行力与灵活性更好地结合起来,通过两者的协同作用,更完善的智能合约设计,规范各主体行为,降低法律执行成本,促进经济和法律的一体化融合,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一方面促进区块链金融的发展,同时又通过前瞻性的立法来规范之,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区块链金融监管方面的影响力。

  未来加密数字资产的继续发展,会对金融稳定带来影响包括:一是影响信心,对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造成声誉风险;二是由于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参与,风险暴露可引发风险;三是加密数字资产在支付和结算中广泛应用带来的操作风险;四是市值和财富效应带来的风险。为维护金融稳定,未来区块链技术应当基于法律框架,不仅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在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时引入技术,而且要依靠技术使信息更加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交易更加安全成为现实,以降低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协同作用、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逐渐趋同的态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逐渐走向智能化,使得区块链能够为金融稳定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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