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大标拆小标” 温金中心分期发行标准化定向融资产品

  日前,有网友反映,其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温金中心”)的官网投资的理财出现了逾期。在此背后,投资者认为温金中心在官方网站销售的“温金宝”、“物联安心”等一系列产品,采取标的拆分销售方式,将实质上属于同一发行方的同一发行产品拆分为多个融资项目、分散发行,多期发行,变相突破了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的限制。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要求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停止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只能将权益进行整体转让”的规定。

  今年三季度,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北京组织召开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指出,部分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交易虽已关停,但风险处置工作任务依然繁重;部分交易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亟待化解;违法违规交易活动滋生的条件仍然存在;交易场所过多过滥的现象尚未根本得到扭转;涉及交易场所的信访投诉数量依然不少。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交易场所违规问题死灰复燃。

   “大标拆小标”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温金中心成立日期为2014年9月18日,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法人为林皓。天眼风险显示有46条,分别为投资人的变更和关于合同的法律诉讼案件。其官网称,温金中心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办函[2014]72号)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及综合服务平台。于2014年10月23日在温州正式揭牌运营。

  记者从温金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平台发行的理财产品“物联安心”融资方为平阳县万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总金额为3亿元,分期发行,起投金额为5万元,而 “温金宝”和“爱晚聚宝”系列产品融资方均为浙江德义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采用多期发行,1万元就可以起投。 

  整治办函【2018】29号文中要求:“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另据公开报道,近期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稳妥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要求,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不得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机构)相关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对于温金中心相关问题的合规性,《投资者报》记者致电致函温金中心,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资金流向地产?

  在温金中心的股权结构里,股东分别为“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北京灿Ÿj炻经贸有限公司”以及“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对外投资的公司为“衢州凡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值得注意的是,温金中心官网平台发行的“温金宝”系列产品的融资方“平阳县万全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记者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该企业于2011年3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姜庆顺。经营范围为新农村建设项目及政府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等;无独有偶,作为“温金宝”和“爱晚聚宝”系列产品的融资方“浙江德义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义灿”),在发行上述产品的融资方“浙江德义灿”的资金用途里注明了: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中心的物业建设、工程装修配套及相关经营运作,天眼查显示,融资方所涉风险高达近300条。

  对于温金中心官网发售的融资理财产品,记者也电话采访了温州市金融办业务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温金中心是2014年经过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属于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的一个交易平台,属于属地政府管理,金融办监管,主体上虽然通过批准设立,具有合法性,但不代表它在实际业务经营过程中都合法,你可以把具体的产品信息反馈给我们,我们会统一做回复的。”随后记者将采访函发至指定的邮箱,但是截至发稿没有收到相关回复。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余金龙认为,像这种通过地方金交所发行的固定类收益产品。通常是一些企业有这个融资需求,然后委托地方金交所来进行发行这些标准化的固定类收益产品,实际上这些融资企业和地方金交所都是没有私募和公募牌照的。这种委托定向融资,说严重一点就是非法集资。在民法上的责任也是违规发行理财产品。如果发生逾期兑付,受托融资方和这个融资企业都要承担一些连带责任。这种模式就是打着“P2P网贷”的名义来从事公募或着私募,资金最终流向都是名下相关联的企业或者相关联的个人,这个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P2P模式了,其实是打着在金交中心发行的固定类收益理财产品,来干一些为特定企业或者为特定个人融资的这样一些行为。(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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