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线丨阳光城:大股东再质押5778万股用作经营

乐居财经讯 杨倩 3月15日晚间,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阳光城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将所持有5778万股阳光城股份质押给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1%,用途为经营。

公告显示,福建阳光集团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7.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9%),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6.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93%);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持有阳光城6.2亿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5.9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4%);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4.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 3.9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69%)。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