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是稳就业关键举措

  ■本报记者 张丽敏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这是解决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人才供给矛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亟待全面提升职业技能

  北京大学中国职业研究所副所长陈李翔表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处在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一方面产业转型的不断深化,需要一大批新型劳动者;另一方面,受国际经贸环境影响,可能产生一些困难企业职工的失业问题,面临转岗转业的压力。

  “同时,在就业市场中,企业用人需求和人才供给的规模和结构不太相适应。一是劳动密集型岗位、中小企业的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岗位没人干,供给不足;二是新技术、新业态所产生的就业岗位,用人需求和现有的人才供给规模和规格不匹配。”他说。

  由此可见,对于职业技能的提升可以说是已经迫不及待了。

  中信证券研究员认为,2019年初以来,国家职业教育利好政策频出,职教领域发展机遇确定无疑。此次提出的职业技能提升目标明确,并首次强调作为“稳就业的关键举措”,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再次强调,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中国职教大发展已正式启动,行业红利明确,建议积极配置。”

  而通过《行动方案》,将达到一个目标,即在2019年至2021年,这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有针对性完成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想要达成目标,在培训对象上就要有针对性。据《行动方案》可知,此次的培训对象主要应当是需要提升工作能力的企业职工和面临转岗转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同时,兼顾需要提升就业能力的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

  例如,对企业职工的培训,《行动方案》提出,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不过,更为重要的是,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才能最终达成《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对此,《行动方案》也给出了针对性内容。

  在陈李翔看来,《行动方案》的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训什么”(培训内容),二是“谁要培训”(培训需求)。培训内容是由培训需求决定的。培训需求来自两个方面: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的用人需求。

  他表示,其一,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发布机制。应通过调研,按年度集中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要求各省区市以紧缺目录为基础发布企业培训项目、院校培训项目和学徒培训项目。各省区市的培训项目可以实行季度滚动的动态发布机制。

  其二,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的培训内容开发机制。鼓励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第三方培训服务企业开展合作,以企业的岗位需求为基础,开发培训资源,并采取购买开发成果和在线发布的方式,为培训实体单位提供具有应用性和针对性的培训资源。

  其三,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机制。所有培训项目均应指定关联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对于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项目学员,应委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将培训后的就业率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培训补贴的重要指标。

  此外,为保障《行动方案》更好地完成,政府还将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比如,在资金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再比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相信通过有针对性地对各个方面进行努力,职业技能提升将得到更大改善,为稳就业作出坚实的支撑。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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