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村名录助力引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旅游尤其是乡村旅游正成为发生频次极高的旅游行为,特别是围绕城市周边开展的周边游、农家乐等形式正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一并衍生出了旅游产品同质化倾向偏重的问题。因此,在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上就要避免此问题的再次出现。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将依托旅游规划建设单位、创意设计机构等各方资源,在旅游规划、创意下乡等方面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精品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各地利用各类资金渠道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支持。

  所谓乡村旅游重点村,顾名思义就是要结合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强化规划引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强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的同时,按照一定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乡村为重点村,对全国乡村旅游形成引领带动。为实现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根据《通知》,乡村旅游重点村应符合下列标准:一是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观赏游憩价值较高,乡村旅游开发主题定位明确。

  二是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较好。

  三是乡村民宿发展较好,能够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乡村民宿,民宿产品能在特色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满足游客需要。

  四是旅游产品体系成熟、质量较高,已开发乡村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或文创产品等具有独特风格的成熟旅游产品,能够结合本地文化和旅游资源条件,创造性地开发旅游产品。

  五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游客游憩、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设施,村内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美观,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较高。

  六是就业致富带动效益明显,能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旅游收入利益联结机制科学。

  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发展潜力巨大,一直被视为新时期居民休闲度假旅游消费的重要方式,同时也肩负着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旅游尤其是乡村旅游正成为发生频次极高的旅游行为,特别是围绕城市周边开展的周边游、农家乐等形式正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一并衍生出了旅游产品同质化倾向偏重的问题。

  因此,在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上就要避免上述的问题再次出现,从《通知》可见,围绕乡村文旅资源、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以及住宿、旅游产品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设置评选条件,正是要在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同时,注重地方特色,形成差别化发展,避免重复与同质化限制乡村旅游潜力的进一步激发。

  应该说,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地域辽阔,自然景观优美,农业经营类型多样,农业文化丰富,乡村民俗风情浓厚多彩,在我国依托农业打造休闲农业以及发展乡村旅游具有优越的条件、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这对充分开发利用农村旅游资源、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拓宽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村旅游服务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较好的经济基础等都有着积极意义。

  当然,这必须结合地方实际,才能真正打造出具有地方文化和地域特征的旅游产品或者休闲农业品牌。当然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探寻出真正激发各休闲农业主体或乡村旅游业主体的主观活力之策,是这两个政策体系共同目的所在。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本质目的。

  实际上,这或许也该是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的必要前提之一,至少,能够向全国众多专注于乡村旅游发展的乡村树立明确的标杆,即打造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对接日益强盛的乡村旅游需求。不难预料的是,一旦入选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势必会迎来一系列政策上的倾斜与利好,这对于亟待找到乡村振兴突破口的我国而言,无异于找到了带动性最为广泛的产业入口,未来前景堪称光明。

  根据《通知》明确,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推荐情况,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评价论证等形式,确定进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名单。列入名录的,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确认,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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