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仙股”的监管

  ■炜言大义

  ■本报记者 张炜

  *ST华信8月13日跌停收于0.70元,连续1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票面值。该股即使随后的3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无法在第20个交易日收盘时回到面值以上。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继中弘股份、*ST雏鹰之后,*ST华信大概率成为A股第3只触发“面值退市”的股票。

  *ST华信在面值退市危机下多次试图“自救”:8月2日公告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8月9日披露与中州炭素签订重组意向协议书。对*ST华信这两次“自救”行动,交易所均火速关注。深交所的关注函除了对*ST华信相关问题刨根问底外,还要求其说明在股价连续低于面值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无独有偶,*ST雏鹰上月跌成“仙股”时的“自救”,也引来交易所的关注函。*ST雏鹰公告称与3家供应商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生猪养殖业务。对此,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ST雏鹰解释“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ST雏鹰在上述利好的刺激下,反弹之路未能走远,最终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低于1元股票面值,将由交易所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仙股”存在退市风险,往往寻求发布利好来刺激股价。这虽然有助于市场炒作,但需要看到,所谓的利好可能含有“水分”或不确定性。以*ST华信为例,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仅隔5天就宣布终止,令炒作者空欢喜一场。*ST华信随后祭出“重组”大招,就由中州炭素协调帮助公司摆脱债务危机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这看似给公司带来一线生的希望,但问题在于可行性有多少?深交所的关注函指出,*ST华信因2017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按规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大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要求补充说明双方签署重组文件的可行性与合规性。

  “仙股”为自救而发布的利好,极易诱发市场炒作,交易所的火速关注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辨别风险。*ST雏鹰、*ST华信在“仙股”阶段的交易,均出现火爆的博傻。其中,*ST雏鹰多次日成交超过1亿元、日换手率超过10%,成交金额最大的一天达2.21亿元。*ST华信受重组意向协议书的利好刺激,股价8月9日由开盘跌停变为收盘涨停,当日成交骤然放大至6000万元以上。

  带头炒作的游资未必在意“仙股”能否重返面值之上,而是以此为诱饵来吸引散户资金跟风,从而快进快出博取短线差价。然而,盲目跟风的散户资金,“刀口舔血”的失败风险极大。以*ST华信为例,重组意向协议书只是带来一个涨停,随即就是2个跌停。值得提醒的是,一旦“仙股”退市厄运被确定,进入退市整理期可能迎来新的一轮大跌,中弘股份其间累计跌幅超过70%。

  深交所日前指出,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聚焦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专业性、精准度和有效性。其中,对高风险公司“对症下药”。深交所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向分类监管识别出的重点关注、高风险公司集中监管资源。很显然,“仙股”属于市场风险最大的垃圾股,交易所加强监管非常有必要。

  近期,市场上出现多只存在面值退市风险的“仙股”及“准仙股”。8月12日,*ST华业、*ST大控分别连续12个、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票面值;*ST印纪、*ST欧浦及*ST利源收盘价在1元至1.1元间,距跌破面值仅一步之遥。面对“仙股”频现,交易所的监管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仙股”过度投机炒作加剧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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