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的LPR形成机制主要有四点变化

  8月17日央行网站消息,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读称,新的LPR由各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与原有的LPR形成机制相比,新的LPR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是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原有的LPR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市场化程度不高,未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改革后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将更加明显。其中,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中期借贷便利期限以1年期为主,反映了银行平均的边际资金成本,加点幅度则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是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也便于未来存量长期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向LPR转换的平稳过渡。

  三是报价行范围代表性增强,在原有的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扩大到18家。新增加的报价行都是在同类型银行中贷款市场影响力较大、贷款定价能力较强、服务小微企业效果较好的中小银行,能够有效增强LPR的代表性。

  四是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这样可以提高报价行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升LPR的报价质量。2019年8月19日原机制下的LPR停报一天,8月20日将首次发布新的LPR。

关键词阅读:央行 LPR

责任编辑:赵路 RF1315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