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27亿元公司债券获证监会批复

乐居财经讯 王鸿8月19日,滨江集团发布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近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81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乐居财经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