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草案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关键词阅读: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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