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提出与华澳国际信托纠纷异议申请 避免股价等波动

乐居财经讯 9月26日,迪马股份公告称,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告知函》,凡涉及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迪马股份)、罗韶宇、赵洁红的诉讼、执行案件,统一由其负责审理、执行。

公告指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主张7亿元普通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进行兑付,其要求冻结及划转东银控股持有迪马股份2018年度所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来实现其债权兑付。

华澳国际信托系迪马股份大股东东银控股债权人之一,是未加入公司大股东东银控股债权人委员会的金融机构。

《告知函》指出,于6月10日和1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迪马股份要求协助执行冻结被执行人东银控股持有迪马股份2018年度所有股份的现金红利。

而迪马股份提出异议申请,因华澳信托债务本身与公司无任何关联,上述协助执行自发生起一直存在异议,且上海一中院在收悉异议申请至今并未对公司采取任何进一步措施及后续执行实施。

截止目前,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的《告知函》,华澳信托上述案件也由重庆五中院统一负责执行,公司也已再次向重庆五中院进行了异议申请,以避免华澳信托后续主张债权牵涉上市公司的行为和措施,造成公众不必要的猜测及误导,以致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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