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布将全部取缔P2P网贷业务

摘要
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

  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

     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省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名单附后)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敦请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网贷机构业务的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合法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附件:行政核查不合规机构名单

  河北省第一批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机构市场退出公告(第一批)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网贷行业市场出清和突出风险出清,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经各市核实认定并报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省第一批93家(名单附后)已实现市场退出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办反映,发现有假借上述企业名义擅自开展P2P网贷业务的随时向我办举报。(电话:0311—87806713)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择机对完成市场退出的机构名单分批次进行公告。在此,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要增强金融风险和投资安全意识,不盲目轻信高利息回报等虚假广告和不良宣传,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活动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河北省第一批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退出名单

关键词阅读:P2P网贷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