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达成行政和解

摘要
根据申请人在其涉嫌违法行为中所得金额等不同情况,五家申请人分别交纳行政和解金人民币6.7亿元、180万元、1000万元、235万元、100万元,并按协议要求采取了必要措施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证监会依照规定终止对申请人有关行为的调查、审理程序。

  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就其涉嫌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有关规定的案件,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和解。近日,证监会按照《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与上述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根据申请人在其涉嫌违法行为中所得金额等不同情况,五家申请人分别交纳行政和解金人民币6.7亿元、180万元、1000万元、235万元、100万元,并按协议要求采取了必要措施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证监会依照规定终止对申请人有关行为的调查、审理程序。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于2015年2月正式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行政和解制度是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需要,切实化解有限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矛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证监会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有序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法方式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和解在恢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阅读:证监会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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