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炒自家股票亏2600元 亏的不是钱而是良心

摘要
有关方面应当对暴风集团董事崔天龙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而不只是照本宣科,不是一声道歉就草草了事。

  暴风集团17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崔天龙构成短线交易自家公司股票情形,还亏了2600元。公告称,崔天龙于2020年1月10日通过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29.62万股,成交均价为3.53元/股;于2020年1月16日通过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7.1万股,成交均价为3.40元/股;于2020年1月16日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万股,成交均价为3.40元/股。交易完成后,崔天龙持有公司股票112.19万股,持股比例为0.34%。

  众所周知,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形。

  由于公司高管、大股东等进行短线交易,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投资者,会在心理上产生很大变化。暴风集团董事在公司本身就摇摇欲坠的情况下,不仅没有承担起稳定军心、稳定情绪、稳定预期的责任,反而通过短线交易加大公司的不稳定现象,给投资者传递不正确、不正常信号。显然,是十分错误的,也是需要严厉指责和实施处罚的。

  虽然说崔天龙的此次短线交易,并没有获利,相反,还亏了2600元,不需要按照规定追缴其获得的收益。但是,利益不收,不代表行为也可以不进行追究,可以令其逍遥自在。因为,其短线交易行为,已经构成了影响和伤害投资者情绪、市场情绪的错误,必须予以追究。

  事实也是,作为公司董事,理应更多承担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投资者利益、市场利益的责任,真的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应当在公司面临困难和问题时,通过购进公司股票的方式,提升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而不是雪上加霜,不是伤口加盐。对崔天龙来说,此次短线交易,亏的决不是钱,而是良心和责任心。

  暴风集团作为回归A股后,曾经十分火爆的一只股票,曾经给投资者带来无限的想象空间。但是,由于缺乏创新、缺乏创造意识、缺乏对公司和股东等负责的责任心。因此,企业的路也就越走越窄,以至于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截至目前,暴风集团因拖欠合作方机房服务器托管费用,合作方已终止提供服务,导致公司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仍然处于停顿状态,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面临无业务收入来源的风险。

  根据暴风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的数据,报告期内营收‪1000.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86亿元,同比下降215.76%。营业收入只有区区1000多万元,亏损却接近4亿元,这样的企业,还有多大的生存空间和希望。

  值得注意的是,暴风集团曾于2019年12月2日发布公告,声称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人员持续大量流失,除冯鑫先生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全部辞职,协助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证券事务代表也已经辞职,公司目前仅剩十余人。与当年风光无限的景象相比,惨淡之状,已经无法用词语来形容。

  所以出现今天这样的惨状,从崔天龙短线交易中也可见一斑。因为,如果是一家高管都十分负责任的公司,就不可能发生短线交易这样的行为,更不会发生明知亏钱也要进行短线交易的行为。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明公司高管是极不负责任的,是公司走向深渊的必然结果。

  崔天龙事件也进一步说明,相关的制度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尤其面对上市公司已经处于极度困难情况下,公司高管、大股东等应当如何管控好自己的行为,如何才能更好地对投资者负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需要更好地规范与约束的问题。面对公司高管短线交易等行为,可能就不能单纯地以没收交易收益为处罚手段,而应当没收所有交易收入。严重者,还要给予高额罚款。只有这样,才能约束好公司高管、大股东等的行为,才能避免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企业高管、大股东等才会更多的把精力用到企业发展上,而不是牟取一时的利益上。

  所以,有关方面应当对暴风集团董事崔天龙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而不只是照本宣科,不是一声道歉就草草了事。

关键词阅读:暴风集团 证券法 短线交易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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