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冒牌医院促医疗行业规范发展

锐观察 ■夏金彪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决定以“协和”“华山”“湘雅”“华西”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为重点,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据调查,在医疗行业内,冒牌知名医院的“李鬼”现象非常普遍。以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北京协和医院为例,在全国多地都能看到“协和医院”的身影。在天眼查上检索“协和医院”可以发现,全国共有2080家,俨然形成了一个民间“协和系”。 业内人士透露,“李鬼”医院诱骗患者的招数主要有四种:第一种,宣称与知名医院有隶属关系或技术协作关系。第二种,在宣传品上做“文章”。有的医院在网站及宣传品上盗用知名医院的工作照片。第三种,打着知名医院旗号的虚假药品、器械或化妆品广告欺诈,称“某知名医院专家参加了某药品的临床鉴定会”或称该产品为“某知名医院专家研制”。第四种,冒充知名医院退休专家开办诊所或在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这些“李鬼”医院利用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少患者在冒牌医院诊疗,轻者口袋里的钱被掏空,重者耽误疾病治疗,危害生命。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指出,将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并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对知名医院等机构字号的保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全国名称规范管理系统对接,进一步完善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及时更新保护知名医院等机构相关字词等。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等。三是坚决查处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发挥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六是完善清理整治工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不同业务条线的协同配合等。 我国对医疗机构的命名早有规范。《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都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均属违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应该说,冒牌知名医院的“李鬼”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既暴露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又暴露出相关法律的执行还有不足。比如,涉及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通常用时长,投入成本很高,赔偿的却可能很少。 此次《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等方面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强化合作,进一步提升清理整治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除了要进行集中整治外,还要加强常态化监管和长效监管,并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鼓励知名医院和患者来参与,降低维权成本,加大对“李鬼”医院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医疗行业秩序,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

  锐观察 ■夏金彪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决定以“协和”“华山”“湘雅”“华西”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为重点,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据调查,在医疗行业内,冒牌知名医院的“李鬼”现象非常普遍。以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北京协和医院为例,在全国多地都能看到“协和医院”的身影。在天眼查上检索“协和医院”可以发现,全国共有2080家,俨然形成了一个民间“协和系”。

  业内人士透露,“李鬼”医院诱骗患者的招数主要有四种:第一种,宣称与知名医院有隶属关系或技术协作关系。第二种,在宣传品上做“文章”。有的医院在网站及宣传品上盗用知名医院的工作照片。第三种,打着知名医院旗号的虚假药品、器械或化妆品广告欺诈,称“某知名医院专家参加了某药品的临床鉴定会”或称该产品为“某知名医院专家研制”。第四种,冒充知名医院退休专家开办诊所或在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这些“李鬼”医院利用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少患者在冒牌医院诊疗,轻者口袋里的钱被掏空,重者耽误疾病治疗,危害生命。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指出,将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并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对知名医院等机构字号的保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全国名称规范管理系统对接,进一步完善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及时更新保护知名医院等机构相关字词等。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等。三是坚决查处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发挥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六是完善清理整治工作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不同业务条线的协同配合等。

  我国对医疗机构的命名早有规范。《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都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均属违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应该说,冒牌知名医院的“李鬼”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既暴露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又暴露出相关法律的执行还有不足。比如,涉及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通常用时长,投入成本很高,赔偿的却可能很少。

  此次《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等方面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强化合作,进一步提升清理整治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除了要进行集中整治外,还要加强常态化监管和长效监管,并通过综合治理的方式,鼓励知名医院和患者来参与,降低维权成本,加大对“李鬼”医院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医疗行业秩序,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