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新建公租房须同步建人脸识别系统

摘要
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租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需将人脸识别系统纳入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与工程项目同步安排、同步交用。

  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租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需将人脸识别系统纳入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与工程项目同步安排、同步交用。 ​​​​

  《通知》明确,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数据统计分析,为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管提供查询权限,并定期报送统计分析结果。

  《通知》称,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人脸识别技术服务优势方面的宣传,用好系统终端,引导承租家庭共同营造和谐社区。

  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权限管理,建立完备的数据查询、使用审批流程,实现查询、使用过程可监督,可追溯。加强软件、硬件配备,存储的物理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防设备,数据传输要加密。

  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要重视客户体验,针对承租家庭的生活需求,积极探索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多样性服务场景,丰富服务形式和措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通行的便捷,对老年人等群体久未出入等异常情形进行预警提醒,重点帮扶弱势群体。

关键词阅读:人脸识别 公租房 北京

责任编辑:赵路 RF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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