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04日 09:42 来源: 新京报 【字体:大 中 小】
消费者起诉销售方,法院已受理;为北京首例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赔案件
本报讯 (记者 朱燕) 因认为王老吉凉茶添加中药材夏枯草,被称为“职业打假人”的赵建磊将王老吉销售方北京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10倍赔偿。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北京首例消费者向商家讨要10倍赔偿的案件。此前,《消法》规定消费欺诈最多获得两倍赔偿。
据赵建磊称,6月1日,他在华联超市看到一种王老吉凉茶,包装上写“怕上火,喝王老吉”,便花21.3元买了一包,但喝完后晚间感觉不适。其从网上得知,该产品中的夏枯草、蛋花和布渣叶属于非法添加的物质。《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该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但是目前卫生部公布的目录里并没有上述三种药品。
另外,王老吉广告中的“上火”一词,是中医理论里对人体状态的描述用语,其做法也违反了《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
赵建磊认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21.3元并增加10倍赔偿213元。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对话
“把这场诉讼当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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