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成和解 富士康案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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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4日 18:27 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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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上海《第一财经日报》与台资企业富士康经过磋商,9月3日发表联合声明互致歉意,后者撤销对记者的诉讼,备受关注的“富士康案”和解收场。
中国媒体称,今年7月3日,因不满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鸿海旗下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产经中心编委翁宝和记者王佑提出3千万元人民币的索赔,并要求法院查封两人的个人财产。
8月30日,鸿海集团又决定将索赔金额降到1元,同时撤销对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申请,并追加《第一财经日报》为被告。
与此同时,《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要坚决捍卫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并保留反诉或另行起诉的权利。
无国界记者组织也致函将鸿海集团作为供货商的苹果电脑公司总裁乔布斯,呼吁他调解此次干戈。
经磋商后,双方发布联合声明,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中国的一些法律人士则认为,此案原可能成为恶意诉讼的先例。
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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