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听证呼唤政府责任归位
2006年12月15日 18:11 华夏时报

  昨天,本报报道了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拟将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此次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的另一个内容就是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随上游价格涨跌进行同时间、同方向的调整,调整额按照联动公式计算。联动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涨价原因是,北京市燃气集团外购天然气成本大幅增加,2003年财政补贴取消后,集团的维护投入需加大。

  从国际和国内能源市场来看,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上涨有现实的市场压力。但是,国内的现实情况却决定了我们不能将天然气简单地视为普通商品,也不可以具备像其他商品那样的价格弹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民用天然气和公共交通一样,实际上仍然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用品之一种。与公交公司一样,燃气集团公司化运营的目的不是完全推卸掉为民服务的责任,而是为了提高向社会提供公共用品的效率。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国内一度出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的倾向。其表现特征主要在于不少地方政府以市场化为理由在不少公用事业企业或单位推行企业化经营改革,同时,借助于这种企业化的经营所带来的利润,而减少政府相应的财政补贴。这导致了不少公交、水务、供热等等企业的生存困境,趋利现象严重,从而使公共服务的质量降低,最终伤害了百姓的利益。这次,北京市燃气集团也面临着同样的境遇,自2003年起,政府就以做大做强燃气集团为名而取消了对它的财政补贴。从整个因果链考察下来,我们可以看到,这实际上取消的是对市民的补贴。

  公用事业企业化运营或向民营资本、国外资本放开,都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弃它的责任。在新的运营机制下,政府补贴企业的方式固然值得商榷,但是,如果没有建立更好的公共利益补偿机制和渠道,那么这个补贴就不应该一笔勾销。相应地,政府也就不应该对燃气集团等企业完全撒手不管,不能听任价格上涨,应该把这次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听证会,看做是政府责任归位的一次机会。

  况且,在当前国内物价上涨有所抬头的情况下,天然气也不宜来“凑热闹”。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1月份消费者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表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成本正在逐渐上升。民用天然气涨价无疑将进一步加重百姓的生活负担和心理负担。所以,对有关政府部门来说,这个敏感的时候应该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应该是“火上浇油”。

  (本报评论员 于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