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馥盛 通讯员 张红卫、林学群) 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下发的调价通知,我市从本月14日零时起降低汽油销售价格。
根据通知,本次汽油具体零售价格(上浮8%后)调整情况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4.58元调整为4.41元,调低0.17元;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4.94元调整为4.75元,调低0.19元;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5.35元调整为5.15元,调低0.20元。柴油价格维持不变,即0号柴油每升4.64元(供应渔业船用柴油按每升4.30元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我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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