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timate Reflection:Is A Nation of Home Owners Indeed Unconquerable?
编译/宁雯 韩羽 朱力 韩松
美国历史上,我们大概不大容易找到比富兰克林•罗斯福和小布什在政治理念上差异更大的两位总统了,但两人至少有一点相同:罗斯福说,“一个居者有其屋的国家不可战胜”(A nation of home owners is unconquerable),而小布 什最钟爱的一句口号 是建设一个“所有者社会”(ownership society),鼓励私人拥有住房是这个“所有者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石。布什甚至宣布每年6月为美国的“全国住房所有权月”(National Homeownership Month)。不管政治理念有多大差异,美国政界人士的一个共同信念是鼓励私人拥有住房。而且美国政府的确在鼓励私人拥有住房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成立了房利美、Freddie Mac、吉利美三大政府支持的抵押贷款机构;通过诸如《社区再投资法》等法律帮助私人,尤其是低收入人群购置住房;并为私人购买住房提供大量财政补贴。
这些财政补贴有多大?2007年预计补贴总额计算如下:住房抵押贷款利息补贴:800亿美元;州和地方房地产税减免:155亿美元;出售房屋实现增值收入税收减免:370亿美元;总额超过1300亿美元,或者联邦政府总税收收入的5%。不难理解,在这样一种社会大环境下,低收入人群自然会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心甘情愿当“房奴”。
但同任何其他投资一样,购买住房同样存在风险。那种认为房价只涨不跌的想法实在天真得近乎愚蠢。一旦房地产市场趋冷,低收入人群首当其冲受到冲击,即便侥幸保住了自己的房子,也会丧失流动性,无法去其它地区寻找更好的事业发展机会,因为房子卖不掉。
人人都知道,鼓励承受力差的人购买高风险股票是不道德的。那么,鼓励承受力差的人不顾经济实力购置房产难道不是同样不道德吗?这也许是此次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给我们的一个终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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