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晏
近日,北京市法制办通过主流媒体公布“车船税”民意调查结果。消息称,将民意集中后有三个亮点,一是此次车船税网上民意征集创造了市法制办之“关注和参与人数”之最,一是微型客车会在原360元标准上有可能下调,最后一个是占目前主流的小型客车原价不变。
从上述消息看,我们发现此次市法制办对民意确有反应,这点多少让大家体会到自己的声音能得到上面的重视。但为何政府方面只对占车辆少数的微型客车和摩托车松了口,表示有下调空间,甚至还表示会对奥运相关用车“法外施恩”,而对占主流的小型客车仍旧“无动于衷”呢?
让我们分析一下,根据《北京晚报》的消息,此次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车船税标准提高的依据能否公开”“小型客车是否按排量细分后再收费”和“排量小于1.0的微型客车税费过高”这三点。基于这三点,市法制办选择了小排量来说事,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民众在理。国家一直提倡环保,鼓励高性能小排量汽车,而开始的价格定位却对微客车税“就高不就低”的确难以服众。因此,政府方面自知如果对微客税率“死扛”,必会激化矛盾,不如松口来得轻松。
此次市法制办对微客松了口,摩托车也沾了光,但这种“丢车保帅”的作法未免有些牵强。我们看,在民意中,还有一条也非常在理,但为何不对小型客车根据排量来细分车船税呢?民众的意见是诚恳的,大家没有对涨价这件事情完全反对,而只是希望在涨价的辐度上能够体现和谐。小型客车排量分类较多,如果进行细分的确会有一定操作难度,但在现在科技手段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个软件就能解决的事,为何无视此项民意呢?是政府职能部门想偷个懒,还是原来笔者所担心的“利益驱使”在作祟呢?同时,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奥运用车减免车船税的作法是不是也能说是一种特权呢?
在涨声一片的今天,一边增大机动车产量以销售获利,一边不断找理由增加老百姓消费成本。和谐社会不是用嘴说出来的,是用实际行动做出来的,政府既然想尊重民意,就请把事情做到位,别再用这种“丢车保帅”的小把戏来忽悠百姓了。回过头来讲,车船税的事,市法制办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咱们也不能完全怪他们。现在此提案已于16日提交市政府,在微客、摩托车主喜悦的同时,小客车主们还有一线希望,但愿市政府能尊重民意,以放弃小利得民心。但不可否认的是,笔者从政府以往的经验看,小客车税此次真会难逃一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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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