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提款限额赢回储户信任
据本报昨日报道,深圳各商业银行从昨天起不再控制机构和个人的提现额度。这意味着“个人单日取现不可超过3万元”的限定在施行十余天后即告结束。设限令的及时取消不仅归还了储户取现自由,也为银行赢回储户的信任。
应该说,深圳设定提现限额的动机有着可以理解的原因。从2001年开始,深圳人民币现金净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今年前9个月,深圳的现金净投放已占全国近一半。大规模的现金净投放中,混杂了不少利用大额提现进行走私、洗钱、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由于深圳位置特殊,毗邻港澳,因而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着比其他地区更为艰巨繁重的反洗钱压力。就在前段时间,深圳破获涉案金额高达43亿元的“杜氏地下钱庄案”,该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就是通过大量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卡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完成。
通过限制现金流动性来打击违法交易活动更容易奏效。但是,那只是监管上的容易和方便,却对正常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虽然主管部门认为“3万元”的取限额不会给储户带来不便,但这种一厢情愿的认定并不能代表储户们千差万别的需求,储户受设限令影响而增加的资金筹集成本和可能导致的一切损失,都被忽略在外。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有“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嫌疑。即使管理部门在主观上并无恶意假定全体储户可能是违法犯罪分子,但在客观上,全体储户都因为设限令而受到牵连—储户的取现自由受到干涉。取现自由是储户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银行能够吸纳存款的重要承诺。因此,设限令不仅损害了储户的利益,同样也以牺牲银行业的信誉为代价。据媒体报道,有储户因为无法取出更多的现金,愤而以销户的方式提出全部存款,以“脚”投票来对抗银行违反承诺的行为。
我们知道,银行如果失去储户的信任,就无法吸纳社会剩余闲散资金。“大河没水小河干”,银行其他经营业务也将因为“断流”而枯竭。如此一来,银行谈不上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牺牲储户的取现自由只能导致“双输”的结果:伤害储户利益的同时,也牺牲了银行业的利益和信誉。
幸好,设限令从执行到取消,间隔仅十余天时间,管理部门的补救行动尚算及时。但这一事件的影响绝非就此戛然而止。近些年来,银行卡收费等问题多次引起储户对银行的反感,都比不上这一次造成的影响大。过去,储户不明白“取自己的钱为什么要交费”,尚可以拿储户对银行业市场化不适应来解释;这一次,“自己的钱不让取”,无论如何也难以服人。这反映出银行业对待储户的观念需要纠正。真正专业的视角,应该是以储户利益为重、以银行信誉为荣。
银行业当以此为鉴:诚信的建设需要日积月累的长期努力,破坏起来却可能就在一朝一夕之间。更正错误无论多么及时,都不如不犯错,因为有些错可能连改正的机会也没有。
作者:胡蓉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