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资金监管需明确责任主体


  本报记者 武文静 报道

  2007年继中天置业事件、创辉租售事件后,全国房地产中介行业迎来了可谓前所未有的“寒冬”。一时间,全国所有的中介行业都开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而在继上海、广州、深圳全面加强中介行业资金监管之后,北京市建委也正在酝酿新的资金监管文件,对中介行业的监管保障进一步得到完善。“寒冬”加速了行业的洗牌,也必将迎来明媚的春光,房产中介资金监管仍需警钟长鸣。

  加速中介行业洗牌

  这股“中介寒流”自2007年11月发轫,已由深圳迅速蔓延至广州、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多家大型连锁中介或关闭门店,或陷入崩盘,甚至爆出高管涉嫌卷款出逃的丑闻。事实上,房产中介行业的弊病由来已久,只是房地产市场的火爆一度掩盖了中介商盲目扩张、交易不规范等问题,也一度使监管层无法深刻地认识到该行业潜伏的危机。当此轮调整来临,关门的、退市的甚至卷款潜逃的房地产中介商一一现出原形,“问题中介”的出局,再加上口碑相对较好、操作相对较规范的品牌经纪商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大浪淘沙,中介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净化”。

  “中介行业的进入门槛低,而且前些年一直在盲目扩张。现在有不少房产中介退出了市场,加速了中介行业洗牌,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温主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一个成熟的行业必需要有个完善的行业潜规则,只有完善行业的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对行业的整顿与改进,行业发展才会有进步。

  面对“寒冬”,各地中介公司使出浑身解数,恢复消费者对中介行业的信任,尽最大能力帮助客户做好服务,保障交易安全,用实际行动唤回消费者对行业的信任。但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规模小、发展不完善的房产中介公司在竞争中淘汰出局,并退出中介市场。“今年将是房产中介的洗牌年,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品牌比拼也将升级到以服务品质、服务方式为重点的竞争,注重衍生服务的比拼。未来将是综合能力的全面较量,开拓新的经营思路在所难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置业经理坦言。

  资金监管警钟长鸣

  建设部等部门去年发布通知,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监管,以防止中介商以“类金融机构”形态存在,挪用交易资金,但实际执行状况并不理想,以至于再度爆发中介商卷款潜逃事件。业内人士表示,各地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紧出台相关细则,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在交易资金的安全性问题上,专家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操作模式。像英美等国家以及香港地区的存量房交易,更相当于现货交易。一般签约的环节都是在律师楼进行,如果确有需要的交易双方也只是把钱存到律师手里进行保管,中介公司不能直接经手如此庞大的资金交易,从而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在中国,交易双方签完合同还只是第一步。签完合同后,买方付款,然后由中介公司报给政府登记备案过户,等待发放产权证。等待产权证办理时间通常为1至3个月,房款才能真正交付卖方。显然,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漫长的风险期是无法掌控的。

  除了资金监管的力度需要提高外,对于规范行业的政府监管力度也应增强。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查处网上签约情况主要是建委市场处和北京中介协会,但这种随机的查处也只是走走过场。实际上,中介协会主要负责行业的监督,但具体执行的效果和力度并不好。据了解,网上签约将会在今年五六月份强制推行,个人自行交易以及通过中介的都要强制纳入其中,各个区县房地局将开立网上签约窗口,并将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

  随着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专家提醒,房贷者可以在选择资金监管方式时特别留意购房合同和监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责任说明,约定时不要过于简单,把交易过程约定在几个时间段内完成,明晰交易各相关方的权责关系,以降低交易的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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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介 行业 交易 监管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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