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新规示利好 操作细则待明确

  • http://www.jrj.com  2008年04月28日 00:26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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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生张琳

  4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4月24日,又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政府对大小非频频“出招”,《指导意见》的相关细则离我们还有多远?

  据媒体报道,4月25日上午,证监会管理层的“智囊”团齐聚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会议室,召开了闭门会议,会议的核心议题正是如何进一步规范大小非减持。

  多数专家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虽然利好,但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

  大宗交易细则需进一步明确

  “《指导意见》的出台虽然体现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呵护,希望稳定资本市场,但仍需完善。限售股股东持股成本低,而且限售股交易环节中对资金的需求大。对于如何完善限售股股东减持以减小对市场的冲击,该政策并没有涉及,而且也没有真正抑制限售股股东的套现行为,只不过是变化了减持方式。”某证券公司内部人士徐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分析。

  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韩志国教授在其博客中分析道,大小非问题的关键,是解禁股在未来三年中的集中解禁和大规模解禁,进而导致中国股市供求关系的逆转、中国股市估值体系的崩溃和中国股市发展预期的紊乱。他认为,在大宗交易市场上成交的股票马上可以在竞价市场上交易,中间只不过多了一道转让程序或手续而已,却丝毫没改变整个市场的股票供应量。

  《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

  平安证券的策略分析师李先明说,针对该政策,大小非还是有办法绕开大宗交易的限制进行减持,在应对大宗交易转让的细则上应有明确的规定,堵上这个漏洞。

  中原证券研究所所长高上说,现在最实质性的是应该跟踪和限制大宗交易的接手方,监管这些股份的流通对象,而且要让非流通股接受这个限制,这在操作上都有很大的难度。

  同时,徐也也表示大宗交易系统交易会造成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在大宗交易平台,大小非担心是否能减持;其次就是中小投资者担心在大宗交易买进的股票能否在二级市场中出售,相关细则需要在这两点上予以明确。

  1%的规定有待进一步规范

  《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细心分析不难看出,如果每个股东当月减持解禁股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比如0.99%,就可以规避政策规定,虽然只是减少了股东当月减持数量和比例,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市场的供求关系。而且这0.99%的股份对市场还是有很大压力。据了解,在《指导意见》实施当天,中体产业(爱股,行情,资讯第二大股东金保利就在二级市场抛售占总股本0.999%的限售股。

  在这个问题上,中原证券的研究所所长高上表示,0.99%是没有办法回避的,不管下调到百分之几,持有限售股的股东还是有办法绕道减持。

  徐也同样支持了上述观点。他表示,如果要避免这0.99%,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取消1%的限制,所有限售股股东抛售行为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完成,而且对买入一方所持有的股份流通加以限制。他还分析,《指导意见》改变的只是交易形式,市场供应量是没有任何改变的,最终这部分股份还会在市场上流通。根本的解决路径,是从量和价两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

  4月24日公布的《指引》就大宗交易系统服务于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主要操作流程和业务受理部门。指出,持有解禁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上市公司股份虽未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上交所也将鼓励其在大宗交易系统进行。

  然而,徐也表示,《指引》仅仅是规范交易的程序,没有规范交易后股份流通问题。
  

关键词交易 股份 存量 股东 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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