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感冒药叫价高3倍

  • http://www.jrj.com  2008-5-9 6:49:33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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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李传智)昨日,记者接到市民举报,就一种河北药厂生产、名为“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的感冒药价格进行暗访后发现,高明城区东升市场内一家药店制定的价格竟已接近该药品最低市场价的4倍。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立即核实情况,展开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市民举报买到高价感冒药

  不久前,市民王先生(化名)最近孩子患上了感冒。于是,他到位于高明东升市场内的一家名为鬃堂的药房里买一种名为“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的感冒药。据药店介绍,这种药是河北一家药厂生产的,效果不错。当时,王先生购买的价格是13.5元一盒。

  昨日,王先生到沧江路另一家药店再次购买该药。“我挑的还是那种药。”但这家药店标明的价格竟是3.5元,足足比之前的少了10元。王先生便将此情况反映给了有关部门。

  记者接报后,陆续前往王先生曾买药的两家药店及高明城区内的其他药店暗访。记者发现,各家药店出售的感冒药的价格都不相同。一些药店卖出的价格则是6元,或者7元。

  在王先生投诉的药房,记者也花了13.5元买了一盒药,当记者索要发票、小票时,该药房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只开了张收据。

  昨天,记者分别向高明区物价局和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高明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物价部门对该类感冒药实行的是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于被投诉药店的情况,物价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中要求该类感冒药的价格制定及浮动情况进行裁定,一旦超出有关规定的要求,物价部门将对药店严肃处理。

  买药时市民有权索小票

  另外,药监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市民有权在购买药物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和购物小票,因为这是购买药物的出处的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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