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吃不定微软
2008年2月27日,欧盟竞争事务委员尼利·克罗斯(Neelie Kroes)宣布,由于微软不听话,即2007年10月22日前未执行2004年3月的反垄断裁决,将对微软罚款8.99亿欧元,约合13.5亿美元。
到目前为止,以违背反垄断法和未执行反垄断裁决为名,欧盟已对微软累计罚款16.76亿欧元,大大超过欧盟对其它任何一家公司的罚款金额。
欧盟解释称,这是因为除微软之外,还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无视反垄断裁决。欧盟反垄断专员尼利?克罗斯在声明中称:“在欧洲竞争政策出台后的50年里,微软是第一家由于未执行反垄断裁决而被罚款的公司。”
对此,微软表示,欧盟的这一决定主要涉及过去已解决的问题。微软在声明中称:“微软正在评估欧盟的最新决定。欧盟2007年10月宣布,微软已经完全执行2004年公布的反垄断裁决。因此,欧盟的最新罚款主要同过去已经解决的问题有关。”
欧盟竞争委员会专员尼利?克罗斯(Neelie Kroes):言辞是廉价的,而蔑视法规的代价是高昂的。在本委员会2004年3月勒令微软改变运作方式后,它仍然在滥用其强大的市场地位。
美国司法部助理检察长托马斯?巴内特(Thomas Barnett):如果欧盟对微软态度过于强硬,则可能不利于全球IT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
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教授兰德:自微软创建那一天起,其策略就是不用理会美国或欧盟的任何反垄断法规,而这种策略事后证明非常有效。
《太阳报》:微软公司每个月的现金收入在10亿美元左右,这点罚款不会使其伤筋动骨。
《国际先驱论坛报》:微软与欧盟反垄断组织的这场拉锯战将没完没了,因为执法者与受调查者都不想轻易服软,而且罚款金额巨大,台阶很高,都不好下。
《竞争力》:这说到底是市场霸权与技术霸权之间的互不相让。代表欧洲大小软件厂商利益的欧盟,在拼命地利用规则霸权来捍卫市场竞争,而拥有技术霸权的微软从来都不是软骨头,让欧盟想捏就捏。它之所以敢拖欧盟的罚款,因为欧盟短时间内还不具备把它清出市场的资本。
微软遭欧盟反垄断调查过程
欧盟与微软之间就垄断问题纠缠已久。
1998年12月,太阳微电子公司向欧盟投诉,状告微软拒绝提供视窗操作系统服务器软件的相关兼容信息,从而引发欧盟对微软公司展开调查。
2004年3月24日,经过长达数年的调查之后,欧盟认定微软滥用其市场优势的事实成立,不仅对微软处以4.97亿欧元(约合6.13亿美元)的巨额罚款,还要求微软在120天内向其他竞争对手开放代码,并在90天内实现欧洲销售的视窗系统提供不带媒体播放器。
微软随后提起上诉,但欧洲初审法院最终支持这一反垄断裁决。微软同意裁决,但要求竞争对手支付高额版权费用,这种做法最终又引起竞争对手新的不满。
2005年6月15日,微软遵照欧盟的要求,开始上市销售不带媒体播放器的视窗XP系统。
2005年12月21日,欧盟正式指责微软未执行欧盟的反垄断裁决,威胁将对其开出新的罚单。
2006年2月22日,微软的一些竞争对手再次向欧盟举报,指责微软在办公软件方面存在垄断行为。
2006年7月12日,欧盟认定微软未执行欧盟的裁决,宣布对微软再罚2.8亿欧元,并警告微软,如拒不执行将继续提高罚款额。
2007年3月,欧盟委员会以微软公司提供兼容技术信息时收费过高为由,威胁对微软公司处以每天300万欧元的罚款。
2007年9月17日,欧洲初审法院驳回微软的上诉,维持欧盟的裁决,责令微软支付罚款。
2007年10月22日,微软公司宣布同意遵守欧盟2004年的裁决,依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完全、准确”的技术信息,以便它们的软件产品能够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并作出三点承诺:一是向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者提供兼容技术信息;二是此类信息的特许费用仅为一次性支付1万欧元;三是包括专利在内的兼容技术信息的全球特许费率也由原先的5.95%减至0.4%。
本文刊登于三联《竞争力》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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