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表示,将严格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以防止外汇资金异常流入。
通知称,目前有部分外商投资者借国际资本市场波动、我国汇率政策调整之机,采取虚假合资、虚报总投资、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以外商直接投资的名义调入资金,并将资本金结汇挪作他用,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潜在的风险。
就此,通知要求,外商投资要坚持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和再投资项目等,均要实行核准制。
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时,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核定项目总投资,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要注意把握并监控境外资金的流向,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需要对外举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要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
对于已核准项目,通知强调,在做好外资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的同时,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对于不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已调入境内的资金不用于建设项目的,应及时纠正,严重违规的,可依法撤销项目核准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
关键词:项目 核准 外商 调入 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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