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重组失败,宣布终止收购乐视影业 | 钛快讯

  钛媒体快讯 | 1月19日消息:乐视网今日午间发布公告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经营情况,终止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这份公告正式宣告了为期两年的乐视影业注入案失败,而这项注入,也正是乐视网此前长期停牌的原因。乐视网自2017 年4 月1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宣布要重组注入乐视影业资产。目前,贾跃亭控制的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乐视影业21.8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乐视网称,此次终止乐视影业的注入,主要仍在于乐视控股持有的乐视影业21.81%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这与此次乐视控股出具的承诺相违背。同时,由于乐视影业仍对乐视控股有17.1亿元的应收账款未收回,且乐视控股短期内对债务解决不能形成很好的方案,最终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无法获得批准。

  此外,乐视网原拟更名为“新乐视”的事项也暂时宣告终止。

  乐视网称,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

  乐视网近日频传复牌在即的消息,有乐视内部人士对外透露,乐视方面已经做好复牌准备,具体复牌时间需要等待监管层的通知。

  

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 年1 月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 年1 月19 日上午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宏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自2017 年4 月1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之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每5 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标的公司”、“乐视影业”)。目前,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持有标的公司21.81%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与主要交易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商讨和沟通。同时,公司深入了解标的公司的情况,就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战略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乐视控股此前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将在本次交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前解除乐视影业股权存在的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并保证在交易实施前不产生新的质

  押、担保、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其他权利限制,但截至目前,由于乐视控股因对外借款及担保导致资产被大量质押和冻结,乐视控股所持乐视影业21.81%股权目前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同时,乐视影业尚存有对其关联方乐视控股的17.1 亿元其他应收款。考虑到乐视控股短期内提出实质解决方案存在不确定性,乐视控股持有乐视影业股权冻结不能解除且关联方其他应收款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无法获得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暂不具备实施基础。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经充分讨论和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

  关联董事孙宏斌先生、刘弘先生、张昭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3 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017 年9 月27 日,公司公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对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及品牌的延续性,拟终止本次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事项,提请董事会审核。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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