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废止7件并修改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经清理,已宣布废止7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并决定修改11件文件,修改后仍有效。涉及的政策自2023年度起停止执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地方和部门需及时清理配套政策文件。公布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附件中详细列出了被废止与修改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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