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减税降费 央地收入分配再调整

  [摘要]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央地收入划分改革、增加地方收入不但是“及时雨”,也是对今后地方能够继续积极实施减税降费的“未雨绸缪”。

  在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成效不断显现的“背面”,是地方财政压力的日益突出。

  “在减税降费大背景下,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的确有所降低,收入减少突出表现在税收收入方面。”10月12日,四川省某县级财政系统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过,收入减少尚在可控范围。”从财政政策来看,为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压力,今年将赤字率设置为2.8%。

  数据印证上述说法。今年前8个月,全国税收收入117134亿元,同比增幅持续收窄。到了8月,更是转入负增长。在13个有可查数据的省市自治区中,有3个前8个月税收收入呈现负增长,12个省市自治区今年前8个月税收收入增幅不及去年。

  如何平衡地方财政的收支能力,进而提升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积极性,这成为当下亟须解决的难题。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则解答了上述问题。

  按照《方案》,在减税降费大背景下,央地收入划分改革首先从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消费税三个税种入手,其中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不变,但通过“一减一增”的方式修复地方财政收支。

  “一减”即: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在央地“五五”分担比例的前提下,由地方所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一增”则是提出稳步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首先将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央地收入划分改革、增加地方收入不但是“及时雨”,也是对今后地方能够继续积极实施减税降费的“未雨绸缪”。

  更为重要的是,此次改革方案的出台,推动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政策背后显示的厘清央地财政关系、央地财权改革方向更值得关注。”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理事长、研究员乔润令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修复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减税降费是今年的重头戏。

  据财政部部长刘昆介绍:“今年1―7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92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1740亿元。”

  但在减税降费成效显著的背景下,中央和地方收入增速降低也成为摆在财政眼前的一个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幅持续收窄,直到8月才有小幅回升。对地方来说,在已经公布1―8月财政收支的17个省市自治区中,有5个省市自治区前八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现了同比负增长。

  今年以来,我国采取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的支出,以及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并且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这四个措施来应对地方收支压力,“经过努力,前三季度的预算支出情况良好,各地收支基本平衡。”刘昆表示。

  但财政吃紧的压力也迫在眉睫。

  从数据来看,今年前8个月,财政收支增速“剪刀差”有所扩大,其中收入增速在降低,但支出却仍保持了一定幅度的增长,虽然非税收入大幅增长,用以支撑收入,但“非税收入中的相当部分具有一次性特征,不能与经常性的税收收入相提并论,这意味着即使短期内财政压力可以承受,中长期财政压力必须有更加可靠的财源来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撰文表示。

  在这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中,地方财政感受到的压力更大。杨志勇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运行除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础设施等发展性支出项目主要依靠政府性基金,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8月,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4.2%,增速已大大放缓,且随着‘房住不炒’的进一步落实,土地收入增长空间也相当有限。此时,地方政府收入必须有更可靠的渠道。健全地方收入体系已迫在眉睫。”

  而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规模或正在路上。7月30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下半年“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9月24日,刘昆也在答媒体问时表示,将“对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规模。

  调整央地收入分配

  “综合来说,本次央地收入划分调整向平衡央地财权与支出责任的目标迈出了公平性的重要一步。”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

  本次改革涉及的三个税种安排得也非常巧妙。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道:“此次改革承诺了增值税‘五五分’将继续保持,并且通过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间调整等方法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从而引导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和支持国务院的财税体制改革的政策。另外,单一的增值税改革还不足以从根本上增加地方的可支配财力,所以提出了后移消费税。”

  “消费税后移如果得以成功,将可以引导地方政府不必继续卷入招商引资的大战,而是扎实吸引更多消费人群到一个地方进行消费,有利于让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消费税收入,推进税制的综合改革。”林江表示。

  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表达了更为理性的观点—“此次央地收入划分调整的方向性作用强过实质性作用。”

  “现在的央地财权关系梳理,实际上是在解决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珠三角某财政系统内部人士指出,“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这一改革本来是建立在财权、事权平衡的基础上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上移了财权,没上移事权。这就导致了‘上头点菜,下头买单’的问题。”

  “像珠三角这种财力雄厚的地区还好,每年还有结存可以上交中央。但在一些财力薄弱的地区,比如四川,就比较吃力了。”该珠三角财政系统内部人士表示 ,“财权和事权对等,是央地财权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

  “在事权改革方面,今年以来在国务院接连发布的方案中,基本厘清了科技、教育、交通领域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分配。但财权的理顺,目前才刚刚开始进行。”范子英指出,“此次央地收入划分调整透露了财权改革的谋划和方向,但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阅读:减税 区域均衡 收入分配 方案 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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