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出台《意见》 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11月29日消息 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关键词阅读:四部门 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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