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非报关企业在1年内因非主观故意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的行为,将不被纳入失信企业的记录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了非报关企业在1年内因非主观故意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的行为,将不被纳入失信企业的记录。此公告是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外贸工作部署,旨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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