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09月13日起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17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持续挂钩)”提供转让服务

9月1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17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持续挂钩)”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09月13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中信证券-越秀租赁鲲鹏第17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持续挂钩)”(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鲲鹏17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租赁鲲鹏17期”的转让业务。二、“越秀租赁鲲鹏17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8月1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鲲鹏17A1”,证券代码为“144519”,到期日为2025年07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鲲鹏17A2”,证券代码为“144520”,到期日为2027年07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鲲鹏17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越秀租赁鲲鹏17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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