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法院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企业破产法迎来18年来首度修订

2026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2025年全国破产审判工作数据,并透露北京、黑龙江、江苏、湖北等地正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制度机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介绍,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审结3.19万件。全年通过破产审判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收案量占全国61.94%。

王闯表示,各地法院坚持"出清与挽救并举"原则,创新运用"司法重整+产业升级"模式挽救困境企业。在重点领域风险处置方面,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的金科系重整案化解债务1470亿元。此外,山东、浙江、深圳、厦门等地稳慎开展个人破产和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

小微企业破产机制的探索是本次发布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在地方实践层面,江苏走在前列——南京、苏州、镇江、南通等地法院已制定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指引,扬州中院推动成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联席会议。江苏省委政法委2025年将"探索建立小微企业破产救治机制"列入年度政法惠民十件实事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制发了《关于依法高效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行动方案》,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压缩至48天。湖北孝南区法院通过挂图作战、限期结案等举措,实现一个月内审结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

在府院协调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介绍,2025年11月最高法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浙江、江苏、山东、上海等地在省级府院协调机制框架下已形成一揽子制度成果。江苏法院在昆山设立了全国首家事业单位性质的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中心,全省已陆续设立9家类似机构。

王闯还透露,2025年企业破产法迎来自2007年实施以来的首度修订,修订草案已提请立法机关初审,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其中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破产程序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最高法将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做好破产法修订配套司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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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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