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新政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申请门槛降低 保障方式优化

据郑州发布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881153)管理局于2月26日发布通知,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进行调整,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申请条件放宽、保障方式优化以及完善过渡政策三个方面。

一、申请条件放宽惠及更多群众

主要调整包括:本市市区户籍家庭的户籍年限要求从3年以上缩短为1年以上。非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将养老保险缴纳要求从“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满12个月以上”,并取消了持有《郑州市居住证》的条件。房产转移记录的核查年限从申请之日前5年缩短至3年。家庭车辆财产标准中,非营运车辆的价值限额从8万元以上调整为15万元以上。新就业大学生的范围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扩大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优化保障方式 线上自主选房

实行“全域通办”,打破户籍和工作地限制,方便群众就近线上线下申请。优化保障方式,实施市区全域线上“自主选房”,采取先选先得模式。规定时间内不选房或选定后不办理手续的,将视为放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无法线上操作的人员,可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寻求协助选房。

三、完善过渡政策

为部分在保对象提供了过渡方案:保障期满8年的非本市市区户籍者、收入超标准但其他条件符合者、购买期房未按期交房者,若经审核符合相应条件且愿意继续租住,可按标准租金上浮40%继续过渡,每次合同期不超过三年。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仍愿租住者,可按标准租金的2倍缴纳租金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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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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