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规则同步修订,明起实施,覆盖全部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7月6日,上交所、深交所将正式启用新交易规则,北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个别条款暂缓‌,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调整覆盖全部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修订内容包括盘后交易扩容、基金收盘机制、ST股涨跌幅限制、各交易所差异化配套制度等核心改革。

一、上交所: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至全部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申报时间为9:30-11:30;13:00-15:30,成交时间为15:05-15:30。

2、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时间与股票一致,为14:57至15:00。

3、将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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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交所

1、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2、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从盘后改为盘中实时。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至全部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申报时间为9:15-11:30;13:00-15:30,成交时间为15:05-15:30。

4、将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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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交所

1、调整大宗交易报价范围。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申报价不再参考“前收盘价”,改为参考当日竞价交易的实时成交均价。

2、新增风险警示股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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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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