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三星电子、谷歌、英伟达、博通等七家公司启动337调查

当地时间7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决定对特定DRAM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和组件启动337调查,调查编号为337-TA-1511。

此次调查列名被告共七家,包括: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美国三星电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Inc.)、美国三星半导体公司(Samsung Semiconductor, Inc.)、谷歌有限责任公司(Google LLC)、超微电脑公司(Super Micro Computer, Inc.)、英伟达公司(NVIDIA Corp.)、博通公司(Broadcom Inc.)。

该调查基于加州尔湾存储技术企业Netlist于2026年6月16日向ITC提交的投诉,后续分别于6月24日和25日提交了投诉补充材料。

Netlist 在投诉中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部分DRAM设备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持有的美国注册专利号12,646,537和12,650,937。

其中,第12,646,537号专利涉及垂直堆叠存储芯片与硅通孔(TSV)技术,第12,650,937号专利则针对寄存器时钟驱动器(RCD)这一内存模组核心元器件

Netlist指控三星的高带宽内存(HBM)产品、DDR5 RDIMM与MRDIMM内存模组侵犯了上述两项专利。Netlist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

Netlist称上述七家企业均使用了三星涉嫌侵权的存储技术,涉案产品涵盖谷歌TPU、英伟达Blackwell和Rubin系列 GPU,以及超微电脑旗下服务器产品。

这并非Netlist与三星首次对簿公堂。双方于2015年11月签署了一份联合开发与授权协议(JDLA)。Netlist于2020年7月15 日终止该协议,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确认了该终止的有效性。此后双方展开多轮司法交锋。2023年4月,得克萨斯州联邦陪审团裁定三星故意侵犯Netlist五项专利,判决赔偿3.03亿美元(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20.54亿元人民币);2024年11月,同一法院的陪审团再次裁定三星故意侵权,追加1.18亿美元(现汇率约合8亿元人民币)赔偿。两项裁决合计赔偿金额达 4.21 亿美元(现汇率约合28.54亿元人民币)。此外,Netlist于2025年9月30日曾向ITC提出另一起337调查申请,主张三星等公司侵犯其六项专利,ITC于2025年12月30日决定启动调查。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开展的行政调查程序,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普通民事诉讼不同,337调查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若认定侵权成立,ITC可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阻止侵权产品入境。ITC行政法官将主持证据开示和听证,作出是否存在违反第337条款的初步裁定,该裁定需经ITC委员会复审。ITC将在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完成的目标日期。ITC签发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60天后成为最终决定,除非美国贸易代表在此期间以政策理由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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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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