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两部门公布首批8个新型城市基建试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第一批)的通知》,确定8个城市(县)为首批试点。通知落款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

通知明确:“经市级申报(推荐)、省级评审、集中公示等程序,确定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聊城市、龙口市、平阴县、广饶县和阳信县为山东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县)住建、发改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对照试点拟达成成果,聚焦新型城市基础设施、韧性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定期报送试点建设进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此次试点工作的背景是贯彻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支持山东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第一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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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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