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2027年起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展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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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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