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要求容量高度受市况变化影响的单日杠杆及反向产品须采用灵活杠杆结构

香港证监会发出经修订的通函,对单日杠杆及反向产品的监管框架作出优化,要求容量高度受市况变化影响的杠杆及反向产品须采用灵活杠杆结构。

在新结构下,杠杆倍数可在现有上限内每日调整,杠杆产品的上限为2倍,反向产品为-2倍。产品提供者可在必要时下调这些产品的目标杠杆倍数,以便在高交易量期间获得更大管理空间。每日收市后,将披露产品下一交易日的杠杆倍数。

杠杆倍数每日可能出现的调整,亦有助加深投资者对杠杆及反向产品属于单日产品的认识,提醒此类产品并不适合持有超过一日。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财经频道更多独家策划、专家专栏,免费查阅>>

责任编辑:钟离
AI智能分析该文,为您挖掘投资机会该AI功能处于试用阶段,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展开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热榜
关闭 下载金融界app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