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国家药品集采31日报价,新增“不带量复活”规则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于本月31日进行现场报价并产生初步中选结果,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结束。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在此前组织的专题解读会上介绍了相关规则调整。

在稳定临床用药方面,此次集采延续第11批“按厂牌报量”的原则,所有采购需求均明确落实到具体厂牌。同时,临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一方面,参比制剂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可以平等参与集采投标;另一方面,在既有复活机制基础上,针对报价有效但未能入围的参比制剂,新增“不带量复活”的规则。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财经频道更多独家策划、专家专栏,免费查阅>>

责任编辑:钟离
AI智能分析该文,为您挖掘投资机会该AI功能处于试用阶段,内容仅供参考,请仔细甄别!
展开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热榜
关闭 下载金融界app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