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以0元对价转让玲珑集团14.551%股权予戴云霞,并签一致行动协议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锋将其持有的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14.551%股权,以0元对价转让给配偶戴云霞。双方于2026年7月3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玲珑集团持有玲珑轮胎6.03亿股。戴云霞通过本次转让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约8778.98万股,占玲珑轮胎总股本约6%。

转让完成后,王锋不再直接持有玲珑集团股权。其通过持有英诚贸易有限公司30%股权,间接持有玲珑轮胎约6000万股,对应持股比例约4%。

同日,戴云霞与王锋、王希成、张光英、王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据玲珑轮胎公告,此次股权结构变更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玲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氏家族。公告称,本次变动不影响公司业务结构及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王锋系玲珑轮胎创始人王希成之子,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2026年3月,王锋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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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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