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要求余韩缴纳10.2亿元罚没款

8月4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要求余韩缴纳10.2亿元罚没款。

据证监会催告书,余韩应在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与证监会联系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没款,将款项直接汇缴至国库。逾期不缴,证监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决定对余韩没收违法所得510,892,270.94元,并处以510,892,270.94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余韩至今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罚没款。

据大河财立方报道,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陈"等67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股票。

据证监会此前披露的冻结决定书,因本案据以实施冻结措施的情形尚未消除,证监会已决定继续冻结余韩名下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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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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